台湾博弈专法草案完成 赌资设定上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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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博弈专法草案完成 赌资设定上限

据了解,交通部委外草拟的「博弈专法」草案已完成。众所关心的博弈事业执照,初步决定不限张数,也不限资本额,而以离岛建设条例所订的渡假村规模为准,特别税初定订为每个月营业收入的15%,惟投资者必须具有良民证。

交通部在2010年11月3日起邀集相关部会讨论该草案,未来同意设置博弈专区的地方政府,除享有来自中央政府向业者课徵的特别税外,还有地方捐的回馈机制,降低博弈推动阻力,以降低当地居民反对声浪。

而对博弈事业的管理,相关人士透露,已有方向,包括对投资股东的资格与持股比例限制等,以及机檯的检测、从业人员的资格等都有明确规范,并且禁止提供赌客融资方式,对事业的管理採取最严格方式对待。

至于台湾国内应核发几张博弈执照?官员说,观光局目前依据离岛建设条例,去订定「国际渡假区发展策略规划暨投资计画审查制度」中,会订定渡假村设置的标准,而博弈专区必须设在渡假村内,因此业者在提出渡假村的申设时,可同步提出博弈专区的设置,进行审查,但是这个审查办法尚未完成,而博弈专法草案主要还是以博弈业者的管理为主。

对于博弈事业的主管机关部分,顾问团队建议应该为内政部,不过,这部分恐仍有争议,交通部拟请行政院决定。官员私下坦承,博弈事业是一个烫手山芋,交通部完成法令修订,要再交给内政部执行,的确是不符行政模式,交给行政院裁决,是唯一解决方法。

针对业者管理部分,股东身分会由主管机关进行审查,官员说,必须具有良民证,且股东的持股只要超过5%,就必须向主管机关进行申报,如果 同1人或关係人间,持股在10~25%之间,必须事前向主管机关申请核准;如此限制的主因,在于避免合法经营的博弈事业,遭特定人控制。

至于有关博弈特别税的部分,因还需要与财政部进行沟通,所以尚未确定,特别税初定订为每个月营业收入的15%,其中40%回馈给当地政府。

另外,该草案还设计一项地方捐的财源,每具固定机檯,例如吃角子老虎机这类赌具机檯,每年每台缴交新台币1万元的地方捐,不过这些都需要与财政部进行讨论,才有可能确认。

国内开设观光赌场又进一步!交通部起草的博弈专法日昨完成,赌客限制廿岁以上,但嗜赌、破产、欠债及受政府扶助者禁止入内,酒醉及无意思能力者禁止DB,赌金只能用现金或筹码,不得用信用卡、现金卡或签帐,并订上限,避免赌客输太多,欠债无法偿还。

专法中明订,博弈游戏场必须附设于国际度假村区,且不得超过五%的楼地板面积,避免沦为纯赌场;草案近日将送行政院,赶在立法院本会期结束前送审。

博弈专法参考新加坡採最严格标准,例如场内禁设ATM自动提款机、提供酒饮,对一般本国人贷款,博弈广告须经审核,场内禁止酗酒等多种禁止令,奖金也不能和场外或境外累积,如与澳门或内华达州赌场连线,以避免非法洗钱或变相行销。

担忧民众过度从事博弈造成嗜赌,法案准许三种人可以提出禁止进入赌场处分。第一为自我型,即本人提出,此种无须审查或给予陈述意见机会,一经申请就直接核发。第二种为家庭型,除配偶、四亲等内亲属,考量社会现状,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实者也可提出申请禁制令,避免个人因从事博弈而荒废工作、家庭等,但前提须被申请人因嗜赌、沾染赌瘾或从事博弈而危害家属利益,禁止入场处分需由审议委员会合议制审查。

最后一种为第三人型,由债权人申请或政府依职权作成。条件是被申请人若正受生活扶助、经破产尚未复权、消费者债务清理、重大丧失债信未了解的情形,禁止入场处分亦由审议委员会合议制审查。

不过,官员也说,目前受政府生活扶助者,项目繁多,包括低收入户生活服务、身心障碍者生活补助、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贴、老年农民福利津贴、荣民院外就养金等,另地方政府亦有其施政方针而发放的各种福利津贴,未来如何认定、执行,还得要进一步釐清。

赌容易沉迷且十赌九输!为防止民众在疏于注意或无法控制下超额赌注,衍生后续债务纠纷,或是家庭与社会问题,草案也要求博弈游戏场拟定筹码兑换上限,或设有一定额度的游戏卡片等措施,提供客户设定损失上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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